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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宜适用缓刑OA

中文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王爱民

肇东市人民检察院,肇东151100

社会科学

《刑法》中国犯罪分子缓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适用犯罪情节悔罪表现

《活力》 2004 (9)

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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