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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侦查行为的可诉性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

Indictability of Detection

中文摘要

如何对刑事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至今仍是困扰我国司法工作的一项尚未完全解决的难题.这个问题虽然通过刑事诉讼表现和反映出来,但却不仅仅是刑事诉讼范畴内的问题,也不仅仅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就可以完全克服的.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在完善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制度的同时,赋予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行政诉讼的权利,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运用司法审查的手段和途径解决,无疑是一个有益的选择.

邵俊武

汕头大学,法学院,广东,汕头,515063

社会科学

刑事诉讼侦查监督行政诉讼

《河北法学》 2007 (10)

119-126,8

邵俊武主持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公民权利法律保障问题研究》(04GE02)的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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