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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上市公司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连带责任

刘海鸥

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Vol.28Issue(3):124-128,5.
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Vol.28Issue(3):124-128,5.

论上市公司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连带责任

On Director's Joint liability for Creditor in Public Company

刘海鸥1

作者信息

  •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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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

上市公司/董事/债权人/连带责任

分类

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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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鸥..论上市公司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连带责任[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28(3):124-128,5.

财经理论与实践

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

1003-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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