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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与我国《药品管理法》法律责任比较

徐蓉 邵蓉

中国药房2005,Vol.16Issue(3):213-214,2.
中国药房2005,Vol.16Issue(3):213-214,2.

美国《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与我国《药品管理法》法律责任比较

Comparison of Legal Liability between US FDCA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Law of PRC

徐蓉 1邵蓉1

作者信息

  • 1.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南京市,2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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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

FDCA/药品管理法/法律责任/比较

分类

医药卫生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徐蓉,邵蓉..美国《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与我国《药品管理法》法律责任比较[J].中国药房,2005,16(3):213-214,2.

中国药房

OA北大核心

100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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