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主体范围的扩张——以"环境权"确认与"原告资格"获得为中心OA
EXTENSION OF THE SCOPE OF PERSONAS IN ENVIRONMENTAL ADMINISTRATIVE PUBLIC-WELFARE SUIT:CENTERING ON CONFIRMATION OF CIVIL ENVIRONMENTAL RIGHT AND ACHIEVING THE PLAINTIFF ALIGIBLE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一种,其核心问题是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主体制度.它主要涉及主体范围、主体要件、原告资格、被诉范围等方面.在我国现行法律环境下,由于公民"环境权"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构建合理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主体制度存在着种种障碍.因此我国急需修订现行的<宪法>、<行政诉讼法>和<环境保护法>,确认公民的"环境权",拓展诉讼主体范围,加速我国法律制度"绿色化"进程,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查看全部>>
朱鹤群
巢湖学院经法系,安徽,巢湖,238000
社会科学
环境权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巢湖学院学报》 2009 (2)
2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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