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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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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应直接作为认定赔偿责任的依据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应直接作为认定赔偿责任的依据
吴剑平
钱继红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Vol.8
Issue(1):2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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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Vol.8
Issue(1)
:28-29,2.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应直接作为认定赔偿责任的依据
吴剑平
1
钱继红
2
作者信息
1.
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2.
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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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
赔偿责任
/
鉴定结论
/
医疗事故
/
张某
/
患者
/
持续性
/
综合征
/
运动性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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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剑平,钱继红..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应直接作为认定赔偿责任的依据[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1):28-29,2.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OA
CHSSCD
ISSN:
1671-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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