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是一个重要、复杂而又常见的妊娠并发症。根据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标准,凡妊娠满28周(196d)至未满37周(258d)间分娩者为早产(prematuredelivery,PTD)。早产儿由于身体各器官存在不同程度的未成熟,致使围产儿死亡率升高。近来报道,西方发达国家早产儿死亡率为50/万-90/万[1]。
作者:陈惠池;付凌婕
作者单位: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妇产科,辽宁沈阳,110004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妇产科,辽宁沈阳,110004
分类:医药卫生
中文关键词:危险因素早产
刊名:《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 2008 (5)
页码/页数:327-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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