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理论探讨OACSTPCD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12月25日颁布了《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办法(试行)》。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在黑龙江国有林区全面展开。实施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是现行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经营体制的创新。历史和现实的大量事实都已经证明,先进的科学技术只是生产力发展潜在必要的条件,制度才是保证先进的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作用,实现生产力不断提高的充分条件。科学技术只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
徐守斌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哈尔滨,150040
农业科技
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体制创新
《中国林副特产》 2004 (5)
5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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