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近代自然法学说与法国大革命

近代自然法学说与法国大革命OACHSSCD

Modern Theory of Nature Law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中文摘要

自然法学说渊源于古希腊,中世纪时沦为神学统治的工具.西方社会向近代化转型时期,自然法学说开始复兴,16-17世纪被赋予近代意义.在欧洲转向近代化的背景下,近代自然法思想家所倡导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原则深刻影响了法国的社会进程.自然法学说适应时代的需要,与人类理性原则一起成为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思想武器.

黄冬敏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长沙,410081

历史学

自然法学说法国大革命近代

《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 (4)

53-55,3

评论

您当前未登录!去登录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