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不足及其完善探析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
Lack of Legislation on Crimes of Commercial Secrets Violation and Probing its Completion
我国《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制,在"商业秘密"概念、罪名体系、构成要件、刑罚配置以及诉讼制度等方面存在缺漏,不便于司法认定,也不符合TRIPs协议中有关规则.因此,笔者建议: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为类罪名、取消第三人的过失犯本罪、设立证据转移制度、完善刑罚配置等,以便有效地对商业秘密实施刑事保护.
肖乾利
宜宾学院,四川,宜宾,644000
社会科学
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罪TRIPs协议
《河北法学》 2006 (8)
6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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