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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的行政紧急权力的法理分析OACHSSCD

Legal Analysis on Administrative Emergency Power of Government For Unexpected Public Events

中文摘要

在现代法治国家,为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巨大冲击而导致社会生活与社会秩序的全面失控,政府需要运用行政紧急权力并实施相应的应急法律规范,通过调整紧急情况下国家权力之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公民权利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以有效控制和消除危机,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法律秩序,维护和平衡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为此,我们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行政紧急权力进行界定,明确界限、建立法律保障机制和救济机制.

张维平

浙江财经学院,浙江,杭州,310012

社会科学

突发公共事件行政紧急权力原则法律保障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06 (4)

65-68,4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研究"(05BSH00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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