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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诈骗罪中"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以两起存疑不起诉的案例为范本

苏承涛 李俭彬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Vol.29Issue(6):115-118,4.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Vol.29Issue(6):115-118,4.

论诈骗罪中"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以两起存疑不起诉的案例为范本

On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Deceit Crime for the Purpose of Illegal Possession——Taking Two"in dubio pro reo" Cases as Examples

苏承涛 1李俭彬1

作者信息

  • 1. 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检察院,重庆荣昌,402460
  • 折叠

摘要

关键词

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认定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苏承涛,李俭彬..论诈骗罪中"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以两起存疑不起诉的案例为范本[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9(6):115-118,4.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3-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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