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无疑是从刑法典的高度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具有历史进步意义。
作者:王金东
作者单位:临沂大学法学院,山东临沂276000
分类: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罪刑法定刑法量刑幅度
刊名:《现代营销》 2012 (3)
页码/页数:184-184,1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