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规定较为笼统,不能简单将刑法第191条所规定的情形与相应的章节罪名机械对应,应该区分相应章节中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不同对待.另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也是极为重要的判断标准,对其认定上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作者:李齐广;黄佩娟
作者单位: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江苏淮安223300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浙江杭州310013
分类: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洗钱罪上游犯罪犯罪所得
刊名:《河北法学》 2012 (7)
页码/页数:192-195,4
基金:2011年江苏省社科联应用研究立项课题“法治江苏”与“江苏金融法制保障问题研究”(11SC-101)的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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