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首页|期刊导航|刑事技术|颅脑损伤后胃内容物不消化超过48小时1例

颅脑损伤后胃内容物不消化超过48小时1例

林汉光 唐剑频 黎崇文 赖小平 陈锐 许传超 邱升元

刑事技术Issue(2):60-61,2.
刑事技术Issue(2):60-61,2.

颅脑损伤后胃内容物不消化超过48小时1例

林汉光 1唐剑频 1黎崇文 1赖小平 1陈锐 1许传超 1邱升元1

作者信息

  • 折叠

摘要

关键词

法医病理学/死亡时间推断/颅脑损伤/胃内容物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林汉光,唐剑频,黎崇文,赖小平,陈锐,许传超,邱升元..颅脑损伤后胃内容物不消化超过48小时1例[J].刑事技术,2013,(2):60-61,2.

刑事技术

1008-3650

访问量0
|
下载量0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