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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中“免予赔偿”规则的重新设定——以三大知识产权法修改为契机

朱启莉

河北法学2013,Vol.31Issue(8):81-85,5.
河北法学2013,Vol.31Issue(8):81-85,5.

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中“免予赔偿”规则的重新设定——以三大知识产权法修改为契机

Resetting of the "Exemption from Indemnification" Rule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Tort Liability in China——In the timing of the amendment of the thre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

朱启莉1

作者信息

  • 1.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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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

知识产权/侵权/免予赔偿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朱启莉..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中“免予赔偿”规则的重新设定——以三大知识产权法修改为契机[J].河北法学,2013,31(8):81-85,5.

基金项目

中国法学会2013年自选课题《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适用规则研究》 ()

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之完善研究》 (10XJC002) (10XJC002)

中国法学会项目《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版权法及其超越》(CLS(2011)D45) (CLS(201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构建我国侵权责任法危险责任体系之研究》(09XFX013)阶段性成果 (09XFX013)

河北法学

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

1002-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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