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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下实现进城农民市民化研究——兼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的立法价值

骆庆国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Vol.12Issue(5):444-448,5.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Vol.12Issue(5):444-448,5.

新型城镇化下实现进城农民市民化研究——兼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的立法价值

On Realization of Peasants Citizenization of New Urbanization-The Legislation Value of Article 26 in " Rural Land Contract Law"

骆庆国1

作者信息

  • 1.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政法系,江西萍乡3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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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市民化/县域城镇/立法价值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骆庆国..新型城镇化下实现进城农民市民化研究——兼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的立法价值[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2(5):444-448,5.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OACHSSCD

1671-81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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