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系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rime of Theft and Fraud
虽然处分行为是区分盗窃与诈骗的关键性要素,但只需认识到财物外形上的占有转移即可,因而“处分意思不要说”相对合理;三角诈骗与盗窃罪间接正犯的根本区别在于,受骗者是否具有处分他人财产的权限和地位,此应以阵营说为基础,结合社会的一般观念进行判断;盗窃罪与诈骗罪不仅可能形成想象竞合,还可能存在法条竞合,同时符合两罪构成要件时,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承认二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有助于认识错误和共犯问题的处理.
陈洪兵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 210023
社会科学
诈骗罪盗窃罪处分意思处分权限竞合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6)
134-141,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财产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研究”(13YJA8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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