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监护制度的法律重审——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视角OACHSSCD
Law Review about Safeguard and Supervision for the Aged——Based on " Law of The Elderly Rights and Benefits Protection"
民法中规定的成年监护制度只适用于精神病人,对于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的老年人监护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老年监护制度是老年人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老年监护制度,保障其合法权益,是我国民事理论和司法实践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此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明确规定了这一制度,是立法的一次进步.为保障该制度的良性运行,需从原则确立、制度设计、措施跟进三方面科学构建完整的老年监护体系.
刘慧兰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法律系,山西太原030031
社会科学
人口老龄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监护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2)
119-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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