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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研究——兼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OACHSSCDCSSCICSTPCD

Research on the Protection Subjects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中文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应区分为权利主体和保护主体.保护主体具体包括政府、商界、学界、媒介和中介组织.保护主体权利义务的准确定位,对非遗的实际保护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配套法律规范,使保护主体的职能在法律框架内得以明确.同时,保护主体中构建第三方中介组织,以增强民间自治保护力量.

马铮

郑州轻工业学院政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社会科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4 (3)

84-87,4

本文是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原经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项目编号2012-QN-60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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