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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教学本位观

陆俊松 魏来

继续教育研究Issue(9):122-124,3.
继续教育研究Issue(9):122-124,3.

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教学本位观

陆俊松 1魏来1

作者信息

  • 1.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520
  • 折叠

摘要

关键词

教学本位/知识本位/能力本位/伦理本位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陆俊松,魏来..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教学本位观[J].继续教育研究,2014,(9):122-124,3.

基金项目

广东省教育厅2012年教改项目“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编号:20120202049,主持人:陆俊松)的成果之一 (编号:20120202049,主持人:陆俊松)

继续教育研究

OA北大核心CHSSCD

1009-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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