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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律修改包裹模式的运用——以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立法为考察对象

汪全胜 黄兰松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5,Vol.30Issue(2):127-131,5.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5,Vol.30Issue(2):127-131,5.DOI:10.13297/j.cnki.issn1005-0000.2015.02.007

体育法律修改包裹模式的运用——以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立法为考察对象

Application of the Package Legislative Mode in the Sports Law: The Legislation on Opening to Public of the School Sports Facilities

汪全胜 1黄兰松1

作者信息

  • 1.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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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

包裹立法模式/立法体制/教育法律/体育法律/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汪全胜,黄兰松..体育法律修改包裹模式的运用——以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立法为考察对象[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5,30(2):127-131,5.

基金项目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3SFB2005) (项目编号:13SFB2005)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CSTPCD

10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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