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长江师范学院学报|论“以审判为中心”下警察出庭作证的价值与完善

论“以审判为中心”下警察出庭作证的价值与完善OA

中文摘要

警察出庭作证是指负责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的警察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就其实施讯问、搜查、扣押、勘验、检查等侦查行为的过程进行陈述或接受询问的一项制度。警察出庭作证符合“以审判为中心”对证据裁判规则的要求,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参与人关系的重构。“以审判为中心”下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需在提请主体、决定权限、救济程序等方面加以完善。警察有义务出庭作证,但也有权利需要保障。

王娅

武汉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社会科学

以审判为中心警察出庭作证证据裁判规则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5 (5)

110-114,5

评论

您当前未登录!去登录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