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因俗而治”到“民族区域自治”——兼论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由来OA北大核心CHSSCD
From "Law of Custom" to "Atonomous Region" : Historical Origin of the Practise of Atonomous Region in Tibet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在包括西藏在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秉承了秦王朝以来直至中华民国时期“因俗而治”的治边思想和传统.“因俗而治”治国方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变革和发展中具有崭新的生命力和极强的活力.自1965年积极稳妥地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西藏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并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利,大力开展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使西藏经济社会…查看全部>>
李蓉
西藏大学文学院,西藏拉萨850000
社会科学
西藏因俗而治民族区域自治
《西藏研究》 2015 (5)
8-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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