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基础与立法完善建议OACHSSCD
Legislation Recommendation Based on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Basic Rights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立法在不断完善和丰富,但是公众参与的程度仍然较低,需要给予一定的关注.分析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结合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基础,提出了行之有效的立法建议,以期推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层次提升.
步金慧;安立峰
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2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2
资源环境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权利基础立法完善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16 (5)
5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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