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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路径OACHSSCD

On the Legal Path of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Minority Areas

中文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工程,需要法制强有力的保障.在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法制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制度化、长期化和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生态权益,但也存在着生态文明立法不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不力、司法介入存在制度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在总结一些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法制保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法制路径的构想: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执法力度,健全司法机制,进而有力保障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推进.

王志鑫

遵义医学院党政办,贵州遵义,563006

管理科学

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法制路径

《四川民族学院学报》 2016 (4)

60-66,7

本文系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5QN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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