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界:电子版Issue(7):P.121-122,2.DOI:10.16859/j.cnki.cn12-9204/tu.2016.07.094
消防产品监管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以个体工商户为例
郭慧琳 1张炜2
作者信息
- 1.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
- 2. 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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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
一事不再罚/行政处罚/消防产品/个体工商户分类
建筑与水利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郭慧琳,张炜..消防产品监管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以个体工商户为例[J].消防界:电子版,2016,(7):P.1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