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立法机制探析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
Analysis on the Legislative Mechanism of Regional Environmental Cooperation Governance in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京津冀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是实现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基础,是京津冀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对推动美丽中国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法律、法规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可以有效地推动区域环境与经济的发展,对于区域环境协同治理中产生的标准不统一、政策不稳定、缺乏长期性等问题可给出有效的对策.在分析京津冀环境治理现状以及立法现状的基础上,从完善立法原则、立法主体、构建信息交流平台以及公众立法参与制度等方面提出建立区域立法机制,同时从制定统一立法、清理现有法规等方面提出完…查看全部>>
王娟;何昱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61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61
社会科学
京津冀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立法机制协同立法
《河北法学》 2017 (7)
120-130,11
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京津冀区域环境法律制度研究》(HB15FX029)研究成果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环境公益诉讼证据收集与裁判问题研究》研究成果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京津冀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法治化研究》(SQ171003)研究成果2015年度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京津冀区域环境法律制度研究》研究成果2017年河北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环保协同立法问题研究》中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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