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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资格认定偏差的分析——以“腾格里沙漠案”绿发会遭遇起诉尴尬为例OACHSSCDCSSCI

Study on the Qualification Devi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中文摘要

绿发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遭遇起诉尴尬,被宁夏两级人民法院裁定以不符合原告资格为由而不予受理,是中国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面临障碍的一个缩影,说明了社会组织的主体资格在历史语境、法律适用与立案受理以及区域法院之间存在认定偏差,需要加强社会组织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认定的实践理性.

孙洪坤;俞翰沁

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环境公益诉讼环保社会组织原告资格认定偏差实践理性

《环境保护》 2017 (2)

73-76,4

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研究”(17NDJC263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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