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品期货跨市场监管协调法律制度的完善OACHSSCD
On the Improvement of the Trans-market Supervision Coordination Legal System of Commodity Futures
目前,银行、保险、证券类大型机构投资者陆续进入商品期货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不断推出,这与我国金融分业监管的格局形成了张力,信息不对称问题凸显,亟待建立商品期货跨市场监管协调法律制度.从现有监管协调法律制度框架来看,与现货市场的协调法律制度尚属空白,与其他金融市场的监管协调也存在权威性不强、权责不匹配、议事规则不明确等问题.建议构建以信息共享为核心的监管协调法律制度,组建农业咨询委员会、能源咨询委员会,藉以搭建现货市场与商品期货市场的信息沟通平台,…查看全部>>
张美玲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社会科学
商品期货跨市场监管协调法律制度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 (5)
45-53,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开放经济条件下我国虚拟经济运行安全法律保障研究"(14ZDB148)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国际化市场化背景下粮食目标价格补贴效应与政策研究"(14A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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