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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A对于民用航空产品与零部件设计机构批准(CDO)制度的研究

朱宁文 邢广华 严焕迪

科技创新与应用Issue(22):1-5,5.
科技创新与应用Issue(22):1-5,5.

FAA对于民用航空产品与零部件设计机构批准(CDO)制度的研究

朱宁文 1邢广华 1严焕迪2

作者信息

  • 1. 中国民航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上海 200335
  • 2. 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上海 200241
  • 折叠

摘要

关键词

民用航空产品与零部件/设计机构批准/适航管理/设计保证系统

分类

航空航天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朱宁文,邢广华,严焕迪..FAA对于民用航空产品与零部件设计机构批准(CDO)制度的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8,(22):1-5,5.

基金项目

工信部课题"飞机设计保证系统相关指导文件研究"(编号:G011603) (编号:G011603)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95-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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