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基本原则在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中的适用——以港澳《关于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为视角OACHSSCD
O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Basic Principle of Extradition in Inter-regional Criminal Justice Assistance in China—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rrangement on the Transfer of Sentenced Persons Between Hongkong and Macao
随着我国"两岸四地"间人员流动的更加方便快捷,跨越多个司法管辖区进行的犯罪行为也随之增多,而我国现阶段有关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协议寥寥无几.其中,港澳间《关于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的达成与实施为我国尚处在讨论中的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原则,尤其是"双重犯罪"与"本地居民不移交"两项原则的具体安排做出了弥足珍贵的指引.
王文华;牛怡芳
北京外国语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89北京外国语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89
社会科学
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关于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双重犯罪原则""本地居民不移交原则"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8 (5)
9-12,4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项目"跨境追逃追赃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法治化"(15SFB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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