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首页|期刊导航|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准征收视域下私人不可移动文物财产权的公法限制与补偿

准征收视域下私人不可移动文物财产权的公法限制与补偿

胡大伟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Vol.19Issue(5):42-50,9.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Vol.19Issue(5):42-50,9.DOI:10.3969/j.issn.2095-042X.2018.05.005

准征收视域下私人不可移动文物财产权的公法限制与补偿

Public Law Restriction and Compensation for Property Right of Private Immovable Cultural Relics in the View of Inverse Condemnation

胡大伟1

作者信息

  • 1.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折叠

摘要

关键词

准征收/私人不可移动文物财产权/公法限制/补偿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胡大伟..准征收视域下私人不可移动文物财产权的公法限制与补偿[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9(5):42-50,9.

基金项目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土地权利过度限制与损失补偿:不动产准征收的视角”[CLS (2017) D41] (2017)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准征收视角下土地财产权利公法限制中的利益补偿问题研究”(Z18JC119). (Z18JC119)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OACHSSCD

2095-042X

访问量0
|
下载量0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