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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研究Ⅱ——适用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建议

李涛 李鲁宁

交通节能与环保2019,Vol.15Issue(5):33-38,81,7.
交通节能与环保2019,Vol.15Issue(5):33-38,81,7.DOI:10.3969/j.issn.1673-6478.2019.05.009

关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研究Ⅱ——适用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建议

Study on the Limit of Compulsory Liability Insurance for Pollution of Domestic Rivers Ⅱ——Recommendation for the limit of liability for compulsory insurance for pollution of domestic rivers

李涛 1李鲁宁2

作者信息

  • 1.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88
  • 2. 大连海事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6
  • 折叠

摘要

关键词

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分类

资源环境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李涛,李鲁宁..关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研究Ⅱ——适用于我国内河船舶污染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建议[J].交通节能与环保,2019,15(5):33-38,81,7.

基金项目

交通运输部海事科技项目"内河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研究" ()

交通节能与环保

1673-6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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