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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源项及排放系数研究OA

中文摘要

对美国油气田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要求、排放系数、可行技术及相关治理费用进行梳理总结,为我国油气田VOCs排放标准、排污许可申请技术规范、污染源核算技术指南等制定以及油气田企业VOCs治理提供借鉴.美国新建污染源控制标准主要对油气田油气井完井、储存、气动阀、气动泵、压缩机、设备泄漏、无组织逸散等VOCs污染源提出管控要求.参照我国当前石油化学工业VOCs管控理念,可将上述污染源归为设备和管道组件密封点、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无组织、储存4个源项进行管控.

何少林;陈辉;于景琦;薛华

中国石油规划总院中国石油规划总院中国石油规划总院国家油页岩生态环境分中心

油气田挥发性有机物源项排放系数

《油气田环境保护》 2020 (1)

24-27,4

10.3969/j.issn.1005-3158.2020.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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