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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抗辩既判力及其客观范围研究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

Offsetting the Defense's Res Judicata and its Objective Scope

中文摘要

民事诉讼中的抵销抗辩虽然衍生于判决理由,但具有特殊性,即被赋予了既判力.但其特殊性也就要求了抵销抗辩产生既判力的情形有所不同.同时,抵销抗辩产生既判力也存在范围区间的问题,即客观范围.通过类型化的梳理,抵销抗辩在经过法院按照确定的审理流程实体审理后在抵销额度内产生既判力,无论是否认还是认可抵销抗辩,均产生既判力.也应当赋予“诉求债权和反对债权同时存在”和“诉求债权和反对债权因抵销而消灭”这两种判断以既判力.

黄森林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内江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四川内江641199

社会科学

抵销抗辩既判力客观范围诉求债权反对债权

《河北法学》 2020 (4)

175-185,11

2017年四川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从缝隙到弥合:司法改革语境下青年干警的适应性担当阀值——以S法院为样本导入》(17SB02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0.16494/j.cnki.1002-3933.2020.0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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