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河长制湖长制的河湖监管体系构建OA
Formation of river and lake supervision system based on river and lake system
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强化河湖监管,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基于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制度安排,研究提出了以省、市、县、乡四级河长湖长为责任主体、基于纵向传导和横向协同机制的河湖监管体系构建思路,分析了我国河湖监管的主体、内容及相关措施,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打赢河湖整治攻坚战提供决策支持.
刘小勇;陈健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100038,北京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100038,北京
建筑与水利
河长制湖长制河湖监管体系责任主体
《中国水利》 2020 (8)
7-8,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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