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学2020,Vol.38Issue(6):128-138,11.DOI:10.16494/j.cnki.1002-3933.2020.06.011
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的类型化及其与责任追究程序的有效衔接——兼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36条
摘要
关键词
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责任追究程序/正当程序/法治功能分类
社会科学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严新龙..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的类型化及其与责任追究程序的有效衔接——兼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36条[J].河北法学,2020,38(6):128-138,11.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建立健全“惩戒防范保障”三维反腐机制研究》(15BDJ008) (15BDJ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