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监管Issue(8):60-63,4.DOI:10.3969/j.issn.1673-5390.2020.08.009
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第二十八条的思考
于杨曜 1林路索 2马英娟3
作者信息
- 1.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
- 3. 上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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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刑事责任/食品药品安全分类
社会科学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于杨曜,林路索,马英娟..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第二十八条的思考[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20,(8):6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