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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第二十八条的思考

于杨曜 林路索 马英娟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Issue(8):60-63,4.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Issue(8):60-63,4.DOI:10.3969/j.issn.1673-5390.2020.08.009

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第二十八条的思考

于杨曜 1林路索 2马英娟3

作者信息

  • 1.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
  • 3. 上海师范大学
  • 折叠

摘要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刑事责任/食品药品安全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于杨曜,林路索,马英娟..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第二十八条的思考[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20,(8):60-63,4.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1673-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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