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水利经济|山东省水费改革的情况

山东省水费改革的情况OA

中文摘要

<正> 一、基本情况山东水费计收在1982年省府下达《水利工程供水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之后,是一个大的转折,省府文件规定,农业水费每立米8~12厘,工业水费50~70厘,每年收取水费由1982年前的1200万元左右,逐步上升到1986年的8900万元,加上综合经营的收入,解决了 62%的管理单位管理费用,引黄灌区也解决了部分清淤经费。 1985年7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7月29日,省府办公厅转…查看全部>>

管理科学

水利工程供水使用管理规定水管单位综合经营引黄灌区供水成本管理费用水利工作会议水利工程效益水利工程设施

《水利经济》 1988 (1)

P.4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