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清理视阈下"新法优于旧法"规则的理解与适用OA
Understanding the Rule of "New Law Is Superior to Old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 Clearance
新法优于旧法,是《立法法》规定的法律冲突解决规则,法的清理也是解决法律规范之间不一致的重要方式.抽象的冲突解决规则缺乏权威具体的解释,"包裹立法"式法的清理批量更新旧法,给理解和适用冲突规则带来了困扰,司法审判中已出现冲突规则理解不一致的现象.理解"新法优于旧法"规则的难点,在于对"同一机关""制定""规定""新法""旧法"等要素的规范含义认识不清.法的清理、修改对"新法"的认定产生不同影响,具体表现为"部分新法说"与"全部新法说"之分."部分新法说"认为只有经过清理修改的条款是"新法",其他条款仍为"旧法",这一理解更符合法治原则,为司法机关明确裁判适用的法律条款提供规范指引,也给立法机制和立法技术提出了更多要求.
李振宁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北京 101169
社会科学
新法优于旧法法的清理法律冲突司法裁判部分新法说
《南都学坛》 2021 (1)
75-84,10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2019年度基本项目"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编号:JL2019J06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2019年度项目"红与黑:信用奖惩的理论辨析与实践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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