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事权配置逻辑OACHSSCDCSSCI
我国生态环境监管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的改革时期,选择适宜有效的事权配置模式是改革成功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事权划分存在权力配置互相冲突、重叠,职能机构过度依赖地方政府,"中央—地方"职责划分不清,"运动式治理"不长效等实证问题,究其症结,是"科层制"逻辑下事权配置模式的固有弊端,其忽视了省级政府在科层结构中的特殊性、悬置了跨行政区域的环境监管问题、产生了"环保一刀切"等执法不理性问题.为此,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做出了"适度科层化"…查看全部>>
张忠民;冀鹏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社会科学
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环境监管权力环境监管事权配置适度科层化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6)
1-12,12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课题"新时代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法治创新研究"(18VSJ039)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