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就业歧视法的多元综合实施理论OACHSSCD
On the Multiple Comprehensive Implementation Theory of Anti-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Law
我国现行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采用单一的司法实施机制,无法得到有效实施.就业歧视本质上是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而非个体利益冲突.反就业歧视法客观存在着群体化个体利益和群体化社会利益两种法益.反就业歧视法有群体化个体利益实施模式和群体化社会利益实施模式两种,两种模式都突破了传统私法个体利益实现机制和传统公法公共利益实现机制,通过多元综合实施机制来维护群体化个体利益和群体化社会利益.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应构建多元综合实施理论,建立包含行政实施、社会实施、…查看全部>>
王显勇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2249
社会科学
就业歧视群体利益冲突多元综合实施理论反就业歧视法劳动法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21 (1)
50-59,10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实施机制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5BFX15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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