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首页|期刊导航|河北法学|民法上对象与客体的区分及其应用

民法上对象与客体的区分及其应用

孙山

河北法学2021,Vol.39Issue(2):92-116,25.
河北法学2021,Vol.39Issue(2):92-116,25.DOI:10.16494/j.cnki.1002-3933.2021.02.007

民法上对象与客体的区分及其应用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Gegenstand and Objekt and its Application in Civil Law

孙山1

作者信息

  • 1.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 折叠

摘要

关键词

对象/客体//法益/请求权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孙山..民法上对象与客体的区分及其应用[J].河北法学,2021,39(2):92-116,25.

基金项目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法的规范设计研究》(2019KJXX-097) (2019KJXX-097)

河北法学

OA北大核心CHSSCDCSSCI

1002-3933

访问量0
|
下载量0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