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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看罚金刑的适用——以2019年内蒙古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为例

岳荣 李媛辉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Vol.20Issue(1):13-18,6.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Vol.20Issue(1):13-18,6.DOI:10.13931/j.cnki.bjfuss.2020118

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看罚金刑的适用——以2019年内蒙古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为例

The Application of Fine Punishment from the Crime of Illegal Occup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Taking the Cases of Illegally Occupying Forestland in the Inner Mongolia in 2019

岳荣 1李媛辉1

作者信息

  • 1.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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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林地/无限额罚金制/法官自由裁量/缓刑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岳荣,李媛辉..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看罚金刑的适用——以2019年内蒙古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为例[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0(1):13-18,6.

基金项目

北京林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森林、草原立法咨询服务及智库建设”(2019XKJS0309)、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业务委托项目“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研究”(2019-10). (2019XKJS0309)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OACHSSCD

167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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