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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判定标准之构建——以"二十二冶集团诉唐山市税务局案"为例

田开友 吴洁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Vol.22Issue(2):20-29,10.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Vol.22Issue(2):20-29,10.DOI:10.3969/j.issn.2095-042X.2021.02.003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判定标准之构建——以"二十二冶集团诉唐山市税务局案"为例

Construction of Judgment Standards for Deduction Items Before Enterprise Income Tax:Taking the Case of"China MCC22 Group v.Tangshan Tax Service"as an Example

田开友 1吴洁1

作者信息

  • 1.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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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实际发生/合理开支/经济利益流向

分类

社会科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田开友,吴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判定标准之构建——以"二十二冶集团诉唐山市税务局案"为例[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2(2):20-29,10.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税费统一征管'背景下政府性基金征管制度变革研究"(19BFX167). (19BFX167)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OACHSSCD

2095-04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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