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背景下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改革的法治化问题与解决路径OACHSSCDCSSCI
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的"放管服"是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先导.然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实践中存在一些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做法,表现在环评行政审批许可权限下放和取消缺乏法定性、许可条件的障碍未消除、许可程序不规范不统一.环评行政审批的法律性质应当属于行政许可行为,环评行政审批必须遵循行政许可法定原则,因此,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确立环评审批许可权限下放和取消的法律规则、消除许可条件规定的障碍、统一规范许可程序.
谢海波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235
社会科学
"放管服"环境影响评价环评行政审批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2)
26-36,11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与整合研究"(2018BFX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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