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产和消费法律制度中MRV机制的广域化应用OACHSSCDCSSCI
在绿色生产和消费法律制度完善的进程中,众多法律建制面临着通约性问题,即对绿色生产和消费之事实的认定行为的法律调整.对此,发源自碳排放控制法律制度领域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MRV)机制是结构化的、较成熟的回应.基于MRV机制监控环境物质流的功能属性,碳排放控制的MRV框架具有在绿色生产和消费法律制度领域内借鉴推广的能力.在性质方面,MRV机制的框架是规则调整下行政主管方、技术认证方、测量方、报告方、核查方多方面合作,以事实认定为目标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结构;在主体及主体间关系方面,各方主体由行政主管、技术认证、测量、报告、核查五个功能要素按照议题领域进行定义和组合;在规范手段方面,MRV机制的框架包含了统合的基本法律法规管制,分化的各领域内技术标准共治以及基于双方意思的合同约束.因此,建议加强MRV机制的法制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
祝睿
兰州大学 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社会科学
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和消费法律制度MRV机制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4)
30-40,1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重大项目"绿色发展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研究"(2020CDJSK08PT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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