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溢油责任主体司法实践研究OA
Research on the Juridical Practice of Oil Spill Liable Subject at Ship Collission
互有过失船舶碰撞致一船溢油责任主体识别是一大难点,学者观点并不一致,实务中也有不同做法,不利于海洋环境的保护.在对船舶碰撞溢油案件收集梳理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目前海事法院在审理船舶碰撞溢油案件时一定程度上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既有让溢油船承担责任也有让非溢油方共同承担责任的结论.对船舶碰撞溢油责任承担认定不同原因进行剖析,以此为基础就溢油清除单位处理此类纠纷可能采取的对策进行探讨,并对海事法院统一司法实践提出了建议.
廖兵兵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433;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上海 200086
社会科学
船舶碰撞溢油责任主体海事法院
《中国海事》 2022 (1)
60-64,5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