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西北地区国家统治机制探蠡——以上郡(安定)属国为例OACHSSCD
A Study on Ruling Mechanisms in the Eastern Han Dynasty Northwest Area ——Take ShangJun(Anding) ShuGuo as an Example
汉简《讨羌檄》中虽存错谬,然大致恢复其原貌后,亦可为探讨东汉西北地区统治机制的问题来源.通过分析《讨羌檄》中的诸问题,可以发现:东汉一朝西北地区存在六种统治机制,分别为:督率、监军(以上两种皆暂时之制)、属国、别领、郡县、特殊别领(原郡侨置,属国领郡之旧土).因北地郡人口稀少,郡县统治的根基不牢,故上郡属国与安定郡之三水、安定属国与上郡之龟兹出现了介于"别领"与属国之间的特殊关系——特殊"别领".
刘晨亮
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兰州730030
社会科学
东汉统治机制上郡属国特殊别领龟兹
《荆楚学刊》 2022 (2)
65-73,9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东汉三公制研究"资助项目(Yxm202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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